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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桂林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重大项目“容缺审批”和“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20〕26号)
二、事项名称
象山生态环境局企业重大项目“容缺审批”制度的政策
三、申报对象
企业
四、受惠内容
容缺审批项目符合《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审政办〔22019〕16)要求的,可实行“双容双承诺”容缺办理制。开展绿色通道项目“双容双承诺”(即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强化政府靠前服务,稳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先建后验,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
五、受理条件
(一)市级重大项目;
(二)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六、主管部门
桂林市象山生态环境局
七、申报时间
长期有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俞德应
联系电话:899050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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