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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生态环境局企业重大项目“容缺审批”制度的政策

2022-11-25 14:30     来源:桂林市象山生态环境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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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桂林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重大项目“容缺审批”和“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20〕26号)

二、事项名称

象山生态环境局企业重大项目“容缺审批”制度的政策

三、申报对象

企业

四、受惠内容

容缺审批项目符合《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审政办〔22019〕16)要求的,可实行“双容双承诺”容缺办理制。开展绿色通道项目“双容双承诺”(即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直接落地改革,强化政府靠前服务,稳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先建后验,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

五、受理条件

(一)市级重大项目;

(二)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项目;

(三)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六、主管部门

桂林市象山生态环境局

七、申报时间

长期有效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俞德应

联系电话:899050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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