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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象山区文化旅游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2-11-23 17:45     来源: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作者: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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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象山区文化旅游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象政〔2022〕7号)

二、事项名称

象山区文化旅游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三、申报对象

象山区文旅企业

四、受惠内容

1.2022年度纳税前3名的星级酒店每家奖励2000元;

2.2022年度纳税前10名的旅行社每家奖励1000元;

3.区内旅行社驻外营销,在广西以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员工,年内招徕入桂游客数5万人以上的每家奖励1万元;

4.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业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数300人以上,年内招徕入桂游客数20万人以上的旅行社集团奖励2万元。

五、受理条件

1.2022年度纳税前3名的星级酒店;

2.2022年度纳税前10名的旅行社;

3.在广西以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员工,年内招徕入桂游客数5万人以上的旅行社;

4.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业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数300人以上,年内招徕入桂游客数20万人以上的旅行社集团。

六、主管部门

桂林市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七、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773-3829302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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