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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方案和2017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17〕70号)文件,经审核,符合“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申请条件的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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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机构性质 |
机构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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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好善助残联合会 |
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
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一巷1号 |
吴永灏 |
10万元 |
以上公示人员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五天,从2019年11月5日至11 月12日,如有异议,请举报到象山区残联,举报电话:0773-3856048。
桂林市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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