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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办事流程

2021-06-15 13:5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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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事项办事流程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不包括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公示等流程

尔理流 程

环节

歩驟

SA

办理时聚

办理内容

办理结果

急难型救 助审核审

申请

急难事件发生地的乡镇 (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

当场受理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突发困难情材料进行申请。

入户

急难事件发生地的乡镇 (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

2个工作日

入户调查

审批

急难事件发生地的乡镇

(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 或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保障工作协调机构

10个工作日

教助金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批并施行歎助;教助金 额在1.5万元(含)以内的,由县级民曲部门负责审批并施行救助。教助金额在1.5万元 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县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提交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 障工作协调机构按照“一事一彼"甫定。

通过:发液资金 不通过:反愦申请入

支出型教 助审核审

申请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 (街道)

当场受理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家庭基本情况、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

通过:符合条件 不通过:不符合条件

受理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 (街道)

10个工作日

申请临时救助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镜(街道)10个工作日 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

申请临时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乡镜(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临 时教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遒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进行核对核实,并在公 示5天后县级报民政部门。

通过:符合条件 不通过:不符合条件

公示

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

5

公示

通过:无异议

不通过:有异议,调查后属实

审批

县(市、区)民曲局低保 部门

3个工作日或10个工作日

申请临时歎助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乡镜(街道)经办人员提出概办意见,经分管 民政的乡镜(街道)负责人甫核后,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在3个工作日实施 教助。

申请临时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县级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镜(街道)上报的相关材 料,10个工作日内就救助方式和歎助金额作出认定。公示5天后实施救助。

教助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县级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镜(街道)上报的相关材料,10个 工作日内就救助方式和歎助金额作出认定。公示5天后实施救助。提交县级困难群众基本 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按照“一事一议''宙定后并实施救助。

通过:发液资金 不通过:反愦申请入

流程图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