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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通知 市应急〔2019〕9号

2019-05-06 15:14     来源: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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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强降雨天气,极易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对此,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监测预警,深入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认真落实好市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易发期,据统计,到目前为止,2019年同期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为黄色及以上天数较2018年有了大幅度增长,特别是经过前期持续集中强降雨,山体蓄水趋于饱和,由于雨水冲刷,一些山体和岩土层极不稳定,再遇强降雨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我市降雨天气还将持续,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各县(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深刻认识地质灾害的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按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夯实防治责任,加强部门联动

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层层落实县、乡镇(街道办)、乡村防灾减灾属地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以及单位、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各县(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迅速适应机构改革新要求,不断完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联动,密切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如遇高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政府,告知隐患点监测人、受威胁群众,确保迅速转移受威胁人员。

三、迅速组织动员,全面排查隐患。

各县(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对群众房前屋后的边坡、危崖、山沟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村庄、学校、医院、集市)、矿山区域(包括尾矿库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防范区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每处隐患点的活动情况,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制定专项防灾预案,落实好巡查、监测预警和防灾避险、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排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造册,并就地灾类型、危及范围、危害程度、监测人员、防治措施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四、加强监测预警,开展应急演练

各县(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对强灾害天气的监测会商,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时发布预警。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要在地质灾害易发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区、医院、学校、集市、矿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尾矿库、病险水库和重大项目建设现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广大群众识灾防灾和避险自救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救灾设备和物资,科学有效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五、严肃值班纪律,做好应急值守。

各县(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严肃值班纪律,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带班制度,随时抽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监测员、信息员之间的通讯畅通。要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出现险情、灾情时,要及时核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在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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