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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新冠疫苗接种点的疫苗及财产的安全,避免新冠疫苗、财产被盗事件的发生,使被盗事件发生后能及时、迅速地得到处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冠疫苗防盗领导小组:
组 长:钟洁珍 象山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葛香兰 象山区卫健局副局长
佐 妍 桂林市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兼医务部主任
成 员:李奕耕 象山区卫健局工作人员
李桂香 桂林市人民医院护士
李 玲 桂林市人民院护士
黄仁科 桂林市人民医院医务部干事
李文强 象山公安分局教导员
二、防范措施
疫苗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及时对办好新冠疫苗入库手续,并做好新冠疫苗的清点、盘存、调拨、登记工作。在法定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由门卫和值班人员对新冠疫苗接种点周边进行巡视,对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接种点24小时保安值守。
三、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重大失窃案件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一)工作人员发现新冠疫苗失窃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同时报告新冠疫苗防盗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组长及时报告组长。
(二)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查明失窃新冠疫苗型号、数量等,并对失窃新冠疫苗进行登记。
(三)新冠疫苗被盗案件发生后,要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对案情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上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预防措施
(一)盗窃案件一般都由于工作人员的麻痹大意造成的。因此,新冠疫苗接种点全体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熟悉新冠疫苗存放的位置、数量以及作案者逃离的线路,尽量做到不让作案者有机可乘。
(二)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对新冠疫苗接种门、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三)新冠疫苗接种点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冰箱、抽屉是否关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象山区新冠疫苗大型临时接种点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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