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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4〕29号)精神,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至桂林市本级资金400万元,经研究,其中200万元下达至象山区,现将象山区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公告如下:
资金来源: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0万元。
明细:详见附件2《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象山区人民政府环城西二路5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3877926、xsqmzzjswj@guilin.gov.cn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桂林市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1.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复
2.《2025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