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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孝慈轩养老院: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304MJN334589M)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请在通知下达之日起15日内将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送缴我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二、你单位债权债务请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桂林市象山区孝慈轩养老院”名义进行活动。
象山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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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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