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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兴安至阳朔公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22〕49号

2022-05-17 18:50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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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兴安至阳朔公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意将你市阳朔县福利镇渡头村民员会、福利村民委员会双桥村民委员会,阳朔镇矮山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5.8583公顷(水田11.1662公顷、旱地3.2576公顷、果园5.3082公顷、其他园地0.5973公顷、有林地0.0265公顷灌木林地2.1384公顷、农村道路1.3757公顷、坑塘水面1.1451公顷、沟渠0.4128公顷、田坎0.430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6.7057公顷(其他草地0.6203公顷、裸地6.08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有,另征收上述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0.3841公顷(采矿用0.0065公顷、农村宅基地0.3776公顷)共计32.9481公顷土地作为兴安至阳朔公路延长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由阳朔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阳朔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该项目涉及占用耕地14.4238公顷,占用按规定应纳入

补充耕地范围的可调整地类4.3455公顷,需补充耕地18.7693顷。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18.7693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 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331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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