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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
报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批复市区瓦窑河和灵剑溪“消劣返清”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方案(含概算)的函》收悉。根据《桂林市区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应急抢险治理措施》及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市区瓦窑河和灵剑溪“消劣返清”应急抢险工程,2503-450300-04-05-520193。
二、为改善提升漓江市区段及其支流水环境,同意实施市区瓦窑河和灵剑溪“消劣返清”应急抢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桂林市七星区、象山区。
三、项目业主: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解决9个排污口的污水排水问题。瓦窑河涉及5个排污口,分别为相人山路北段、瓦窑西路片区、瓦窑河沿线、同心新村片区和同心园小区;灵剑溪涉及4个排污口,分别为大村和白竹干村、经一路兴进御园、黄莺岩村道和环城北二路社山桥。项目规模如下:
(一)新修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克拉管),污水管管径DN300-DN500,长度为9980米;新建污水出户管管径DN100-DN200,长度为7240米;非开挖修复破损污水管,管径DN400-DN800,长度为1835米;疏通现状污水管DN400~DN600,长度为4530米;排查雨污错接排水管长度为7000米;新建雨水沟宽0.4米长度为475米,新建排水圆管涵d800~d2200长度为494米;改造梯形生态排水渠(底宽7.8米、顶宽8.675~9.5米)长度为95米;改造底宽5.7米、顶宽12米梯形生态排水渠长度为78米;改造底宽1.5米、顶宽结合现状梯形生态排水渠长度为1252米;改造生态渠绿化面积为18713平方米;上述管道均应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二)修建1座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的泵站,位于相人山路北段,征地面积约为928.5平方米,包含进泵站的检修通道。
(三)更换瓦窑河口现状污水提升泵站的泵2台(流量145立方米每时,扬程10米,功率7.5千瓦)及相关设备。
五、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瓦窑河和灵剑溪共9个排污口治理方案。
六、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及节能措施。
七、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468.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445.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617.38万元,预备费为405.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请按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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