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关于2025年象山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平山街道)工程监理服务的询价函

2025-11-19 14:09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做好2025年象山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平山街道)工程监理工作,现公开致函,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象山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平山街道);

(二)项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

(三)项目期限:365天;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22栋城市危旧房,工程造价约为1415.17万元。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工程监理服务费用约为32.05万元。

(二)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收费标准计算,报价按计费方式金额进行下浮,下浮率不得低于40%,最终监理费以工程结算价为计算依据。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备监理资质。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报价函应盖公章。报价函还应包括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同类业务的案例等。

报价函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在信封上贴上封条。

五、成交原则

(一)本项目提交给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单位;

(二)项目报价一经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5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密封报价文件送至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象山区政府6楼财政局2号办公室,只接受现场登记报名,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送材料联系人及电话:黎丰(财政局),0773-3836392

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陈彦超(住建局),0773-3840626

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