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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南溪山小学关于公开邀请南溪山小学本部新建教学楼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询价函

2026-01-22 09:10     来源:桂林市南溪山小学     作者:桂林市南溪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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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南溪山小学本部新建教学楼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现公开致函,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南溪山小学本部新建教学楼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小学本部新建教学楼项目工程设计

(二)项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

(三)工期要求:2026年3月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设计(包含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学校完成项目报批工作,直至通过国家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和验收。

二、工程报价要求

(一)项目工程量:占地面积592㎡,建筑面积约2635㎡。

(二)工程报价应明确下浮率(不能低于40%)。

(三)合同价以实际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为计费依据,按中标下浮率计算。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报价函应盖公章。报价函还应包括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同类业务的案例(含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等。报价函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在信封上贴上封条。

五、成交原则

(一)本项目提交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单位;

(二)项目报价一经象山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26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密封报价文件送至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象山区政府6楼财政局2号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联系人及电话:黎丰(财政局),0773-3836392

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冯际武、邓广先(象山区教育局),0773-2153817.

桂林市南溪山小学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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