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其他
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标  题: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办〔2023〕3号 关于印发2023年桂林市 象山区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办〔2023〕3号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办〔2023〕3号 关于印发2023年桂林市 象山区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3-04-14 16:5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9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规范化,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依据各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情况,汇总形成了《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件1),共涉及14个牵头部门的13项联合抽查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牵头单位于2023630日前将所负责的计划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同时,根据工作部署,在计划时间内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在检查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二、请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组织实施本单位202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于2023630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抽查计划,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抽查任务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做到抽查事项100%全覆盖。

在抽查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联系。联系人:都郁,联系电话:0773-3890982


桂林市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413

(此件主动公开)

桂林市象山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413日印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