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林长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0日 |
| 标 题:桂林市象山区林长办公室 关于印送2023年象山区副林长、乡(办)级 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的函 | |
| 发文字号:象林长办字〔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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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乡党委和政府,象山、南门、平山党(工)委和办事处,乡(办)林长办公室、区林长制成员单位:
根据桂林市象山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桂林市象山区副林长、乡(办)林长考核评价办法》,和《桂林市2023年市县级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我区2023 年涉林重点难点工作,我办制定了2023 年象山区副林长目标考核指 标(区级副林林长任务清单)、乡(办)级林长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指标、乡(办)林长目标考核共性和个性指标、倡导性指标(鼓励加分项)等四类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现印送给你们,请结合
工作实际,围绕指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23 年象山区副林长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指标(20 分)(副林长任务清单)
2.2023 年桂林市象山区副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指标(80分)
3.2023 年乡(办)级林长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30 分)
4.2023 年乡(办)级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共性指标及评分细则(45 分)
5.2023 年乡(办)级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个性指标(乡、办级林长任务清单)及评分细则(25 分)
6.2023 年乡(办)级林长考核评价额外加分项
7.2023 年乡(办)级林长考核评价额外扣分项
桂林市象山区林长办公室(代)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桂林市象山区林长制办公室2023 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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