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09日 |
| 标 题:象山区关于开展2021年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奖代补绩效考核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象卫健〔2022〕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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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象山区关于开展2021年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奖代补绩效考核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管理重点工作,我局组织专家对辖区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组对辖区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电话核实、问卷调查、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1.考核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辖区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按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城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间,整改取得一定成效。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技术指导组,对本机构开展了指导。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海报,按要求开展2021年“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活动。
(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2、组织管理
一是建立药事管理制度。象山、平山、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塘乡卫生院均有1名院(中心)领导分管药事管理,药学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内部按规定实施绩效考核。二是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机构命名规范。象山、平山、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塘乡卫生院健全基本药物进出货、使用、处方点评、药师审核处方等制度,机构符合规范化命名。三是加强管理、规范考核。
3、资金管理
城区财政按照自治区有关财政补助政策,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排,并按规定拨付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及城区基药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象山、平山、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塘乡卫生院按有关规定使用补助资金。
4、政策执行
基药零差率销售及采购:象山、平山、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塘乡卫生院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零差率销。所有基药采购均在自治区规定网上平台统一编制采购。
三、存在问题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组织管理:个别机构未与医疗卫生服务相关系统信息共享;部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上报的资料有迟报漏报的现象;南门中心和平山中心对下辖站督导不到位、培训不到位。需加强基层内部绩效考核。
2、资金管理:各机构都有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明细。不足之处:部份机构凭据未签字;采购物资无采购合同;无免费提供服务相关证明。
3、居民健康档案:部分中心及站慢性病档案存在电话打不通,以平山瓦窑站尤其突出,电子随访记录档案录入不及时;部分站工作人员对慢性病知识掌握欠缺,对慢病药、糖尿病饮食、血糖控制范围不懂,机械性录入数字;因各地方使用软件不统一,档案数难以精确计算,其中有些社区档案数超人口数几百甚至两千多,主要原因由于长信系统不成熟造成重档、死档复活、档案分区不明确等原因造成;档案记录错项、漏项为普遍现象。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个别机构部分报告卡,病例分类漏写。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部分机构儿童花名册动态管理不到位,健康管理及体检追踪不到位;儿童未按时体检无督促记录;信息录入不及时。平山中心、南门中心未将辖属各卫生服务站的儿童名单花名册统一纳入,交接记录不详细;二塘卫生院花名册与村医无交接记录。
6、孕产妇健康管理:(1)个别妇幼人员对惠民政策理解不到位,部分机构未及时更新妇幼惠民补助项目宣传内容;(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对辖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督导培训不到位,高危孕产妇信息筛查和交接有待加强;(3)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产后访视产妇信息采集、转入、转出记录不全,个别产妇转介结果追踪不到位。(4)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人员流动性较大,容易造成妇幼工作脱节、不熟练,孕情和高危追踪管理细节工作有待加强。
7、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13家机构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60%(原因:因2021年12月底国家要求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人数按第七次人口普查比例统计)。按七普数据是国家2021年年底确定的统计口径,各机构对数据不是很理解,所有的任务指标都是以原来下达的指标来做,导致2021年底数据有所偏差,但是各机构在原来的基础上均有所提高,部分机构档案有空项、缺项、漏项、错项;部分机构档案不符合规范要求。
8、慢病健康管理:大部分机构都能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规范要求完成工作。不足之处:(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南门中心、翠竹站、天鹅站和民族站达到国家年度指标要求值为40%,其余机构在原来的基础上都有所改进。(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国家年度指标要求值为35%的机构有9家,其余机构在原来的基础上都有所进步。(3)部分机构患者个人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不到位,电子档案未及时维护更新。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站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同意纳入管理的患者按要求进行随访,及时将建档或随访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抽查中存在不足之处:部分机构患者体检不完整;随访录入不及时;随访分类不正确;随访未按规范要求随访。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所查13家基层卫生机构,老年中医药健康管理率13家机构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65%(原因:因2021年12月底国家要求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人数按第七次人口普查比例统计),按七普数据是国家2021年年底确定的统计口径,各机构对数据不是很理解,所有的任务指标都是以原来下达的指标来做,导致2021年底数据有所偏差,但是各机构在原来的基础上均有所提高,部分机构中医药健康档案不合格。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3家医疗卫生机构都制定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医生团队,完成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这次检查的13家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均达到60%以上。
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组织管理:13家机构均能合理备配家医签约团队,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方案,每季度有对家医团队及团队成员进行考核一次,并与绩效挂钩,仅平山东社区卫生服务站缺少家医团队2及团队成员四个季度考核。
2、签约服务质量:对于重点人群通过查看健康档案、签约协议书及电话核实发现个别机构存在重点人群服务记录未及时更新,个别机构存在服务记录和签约本人核实不相符,对于一般人群通过查看签约协议书、门诊服务记录及电话核实,个别机构存在一年均无服务记录,有个别居民否认签约。
3、签约居民知晓率:13家机构普遍存在签约居民对自己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及服务内容的不了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此次考核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到具体工作人员,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执行力,对工作逐项梳理,对问题逐个解决。
(二)重新梳理系统,提高电子档案质量。部分机构系统数据较为混乱,系统数据与报表数据严重不符。各机构需重新对系统中的档案进行清理核实,特别是加强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0-6岁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档案的梳理工作,按国家第三版规范开展工作,提高电子健康档案质量。
(三)加大宣传,加强培训。各机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介质,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使更多的城乡居民了解相关政策和内容,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加强本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整改,按时报送。根据《关于2021年全年象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我局将各医疗卫生机构报送2021年全年象山区绩效考核整改情况纳入2021年区级绩效考核评分,未及时或未按要求上报的单位,扣除相应分数。各医疗卫生机构将整改报告的电子版于2月15日前上报区卫健局。
联系人:冯丹红 何青松
联系电话:6550029/6550025
报送邮箱:xsq291@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年象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表
2.2021年全年象山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得分情况表
3.2021年全年象山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表
4.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级表
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9日
政府公开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
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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