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圆梦园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3所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象教〔2024〕2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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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圆梦园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桂林市象山区小桂花艺术培训学校、桂林市象山区知扬幼儿园:
你校(园)报来的《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我局作为桂林市象山区民办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你校(园)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
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尽快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将注销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
此复。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印发 2024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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