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05日 |
|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变更校名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象教〔2024〕3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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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
你校(园)报来的《关于变更学校名称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我局作为桂林市象山区民办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规定,我局对你校(园)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变更校名的要求。经研究,同意桂林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变更校名。
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尽快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登记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
此复。
附件:象山区民办学校变更校名名单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印发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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