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
|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变更地址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4〕2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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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为:地址由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30号安厦世纪城安沁园7栋1-7-1号房变更为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一路216号1栋1-4-1。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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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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