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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象山区民政局成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变更地址的批复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4〕22号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变更地址的批复

2024-09-20 16:2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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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为:地址由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30号安厦世纪城安沁园71-7-1号房变更为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一路21611-4-1。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4919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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