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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象山区民政局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变更地址及业务范围的批复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4〕12号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变更地址及业务范围的批复

2024-05-30 16:4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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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宏荣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中心: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为:地址由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一路21611-4-1变更为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30号安厦世纪城安沁园71-7-1号房;业务范围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学术交流变更为为政府、企业、各类弱势群体提供养老、社工、社区服务。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4527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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