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象民函
发文单位:象山区民政局成文日期:2024年05月14日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贝思特幼儿园变更法人代表及名称的批复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4〕11号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贝思特幼儿园变更法人代表及名称的批复

2024-05-17 14:5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林市象山区贝思特幼儿园: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为:法人代表由龚炜程变更为王茸;名称由桂林市象山区贝思特幼儿园变更为桂林市象山区智宝幼儿园。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4514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