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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象民函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7日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计划生育协会变更法人代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5〕13号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6日

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计划生育协会变更法人代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2025-05-06 14:3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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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计划生育协会:

你会报来关于变更法人代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人代表由陈明江变更为于志海;业务主管单位由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变更为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象山区民政局

2025427

此件主动公开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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