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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2日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瓦窑居家养老服务站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5〕14号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瓦窑居家养老服务站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2025-05-23 14:5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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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瓦窑居家养老服务站: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为:法人代表由潘万英变更为余思宁。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5512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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