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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成文日期:2025年05月30日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民族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5〕15号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民族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2025-06-03 14:5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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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民族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为:法人代表由蔡斌变更为赵艳红。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5530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5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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