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7日 |
| 标 题:关于同意桂林市象山区夕阳居老年公寓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象民函〔2025〕1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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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夕阳居老年公寓: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你单位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为:法人代表由潘菊秋变更为秦彩燕。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印发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