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30日 |
| 标 题:关于公布第一批象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象文体旅〔2020〕2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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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馆,二塘乡、各街道文化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要求,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象山区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最后确定漓江桂州窑陶瓷烧制技艺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1名象山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附件:第一批象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桂林市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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