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5日 |
| 标 题: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黎新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象政〔2021〕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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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象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黎新化同志任象山区科技和园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刘莉同志的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不再聘用韦欣同志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不再聘用夏莺同志象山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