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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象山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5日
标  题: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黎新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象政〔2021〕1号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黎新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1-20 15:2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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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象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黎新化同志任象山区科技和园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刘莉同志的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不再聘用韦欣同志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不再聘用夏莺同志象山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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