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29日 |
| 标 题: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象山区区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象政〔2020〕6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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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相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市政〔2006〕3号)精神。经评审,象山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漓江桂州窑陶瓷烧制技艺”项目列入第一批象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具体名录附后)。现将名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一批象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第一批象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新入选项目:1项)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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