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08日 |
| 标 题: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象政〔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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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机关各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部分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分工
梁红同志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高新区象山园管委会工作。
主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高新区象山园管委会、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兴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中共象山区委、象山区税务局、辖区金融机构。
李军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改革、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科技、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园林、应急管理、审计、统计、人才小高地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区科技和园区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区科学技术协会、气象局、桂林水文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
周灿同志
协助区长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分管区城市管理局。
蒋雪娇同志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民政、商务经济、文化体育和旅游、投资促进、机关后勤、外事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投资促进局(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区总工会。联系少先队工作。
王华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象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区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象山区人民武装部、象山区法院、象山区检察院、象山交警大队。
凌熙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乡、街道办事处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集体土地管理办公室、区房屋拆迁协调管理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象山医疗保障局、公路、邮政、铁路、辖区科研院所、中级职业院校等部门。
蔡尧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大数据发展、财政、市场监督管理、漓江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发展办公室)、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象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桂林市象山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兴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象山生态环境局、工商联、海关、边检部门、石油部门、海事、航道、供销合作、电讯部门、象山区税务局、辖区金融机构等部门。
秦涛同志
协助梁红同志工作。
黄浩同志
协助李军同志工作。
吕良军同志
协助梁红同志工作。
谭树清同志
协助蒋雪娇同志工作。
高建华同志
协助周灿同志工作。
唐国剑同志
协助王华同志工作。
周应柒同志
协助蔡尧同志工作。
许前锋同志
协助凌熙同志工作。
熊永波同志
协助凌熙同志工作。
二、实行AB角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建设职责明确,团结协作、高效运转的政府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区政府领导实行互为AB角工作制度。
(一)区政府领导互为AB角工作制度,是指区政府领导外出学习、考察、出差、休假、事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由对应的另一名区领导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的制度。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一般不同时休假或外出。
(二)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相互间要加强沟通,代行履职一方的履职行为,承担履职责任。在代为处理分管工作时,属于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领导应主动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必要时报区长决定。
(三)梁红同志与李军同志互为AB角;李军同志与蒋雪娇同志互为AB角;周灿同志与王华同志互为AB角;凌熙同志与蔡尧同志互为AB角。
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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