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象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14日 |
| 标 题: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象政〔2020〕11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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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乡、平山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单位:
《象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已报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抄送: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印发
象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总说明 20200629(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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