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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象山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2日
标  题: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铁路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
发文字号:象政办〔2022〕35号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1日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铁路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

2022-08-11 09:29     来源:象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象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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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责任,解决部分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现确定我区铁路、民宿、农家乐、自建房、水上交通、新能源汽车、码头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如下:

一、由区住建局履行铁路、水上交通、自建房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区农业农村局、乡(街道)配合住建局做好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职责;

二、由区工信局履行新能源汽车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三、由区文体旅局履行民宿、农家乐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四、由一乡三办履行码头属地管理职责。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

此件主动公开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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