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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今象山区境(以下简称区境)属桂林郡(治所在今贵港市)地。西汉高祖三年至元鼎五年(前204—前112),区境属南越国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区境属零陵郡始安县地。东汉建武四年(28)改属零陵郡始安侯国(由始安县改置)地。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十一月区境属始安郡始安县(始安侯国复置)地。晋、南北朝、隋沿袭不变。唐武德四年(621)区境属桂州(由始安郡改置)始安县地。唐天宝元年(742)属始安郡(桂州复置)始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九月[一说贞观八年(634)],属始安郡临桂县(由始安县改置)地。次年改属桂州(由始安郡改置)临桂县地。五代、北宋沿袭不变。南宋绍兴三年(1133)二月区境属静江府(由桂州改置)临桂县地。元至元十五年(1278)区境属静江路(由静江府改置)临桂县地。临桂县设10个乡,区境属何乡无考。明洪武元年(1368)区境属静江府(静江路复置)临桂县地。明洪武五年(1372)属桂林府(由静江府更名)临桂县地[广西人民出版社据清雍正十一年(1733)刻本影印出版的《〔雍正〕广西通志》(2009年7月出版)109页记为:“洪武元年命……平定广西九年改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路为府……以岭南广西道为广西承宣布政使司以静江路为桂林府。”]。明洪武元年(1368)临桂县治所迁入区境今临桂路桂林市中医医院址,是区境县治所之始。明代临桂设129里,区境属何里无考。清嘉庆年间(1796—1820),临桂县分东、南、西、北4个乡,区境属南乡所辖。清末临桂县设临桂城及大圩、良丰、六塘、秧塘4个乡及两江镇。区境大部分属临桂城所辖,今二塘乡北芬村属良丰乡所辖。民国元年(1912)3月1日,撤临桂县,原临桂县域由桂林府直辖,区境属广西省桂林府地。次年6月撤桂林府,置桂林县,县治在原临桂县治址,区境恢复县级建置。次月置漓江道于桂林县,道治在今榕湖北路,区境属漓江道桂林县地。民国三年(1914)6月14日,区境属桂林道(由漓江道改名)桂林县地。民国十六年(1927)11月撤桂林道,桂林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十九年(1930),在桂林县置桂林民团区,民团指挥部在今杉湖北路与正阳路交会处附近,区境属桂林民团区桂林县地。民国二十三年(1934)3月10日,区境属桂林行政监督区(由桂林民团区改置)桂林县地。民国二十九年(1940)1月1日,划桂林县城区及灵川县的三合乡、乐清乡一部分设置桂林市,市治在环湖西路(今榕湖北路),为广西省政府直辖。同年3月9日确定以八桂、白龙、培风、义南、东江、凤北6镇为桂林市城区,以太沙、柘木、东附廓、西南附廓、北附廓、三合6乡为桂林市郊区。其中,培风、义南、太沙、柘木(部分)在今区境范围。是年桂林县易名临桂县,县治依旧[民国二十九年(1940)至民国三十三年(1944)10月、民国三十四年(1945)8月至民国末年(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县治所位于今临桂路桂林市中医医院址]。民国三十一年(1942)九月桂林市区划调整,培风、义南2镇合置培义区,为区境区治之始,区治崇善路;柘木、太沙2乡合置柘太区,辖及今区境大部分境域(同心村以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22日,桂林市解放。桂林解放后,桂林市第一次区划调整保留培义区,为象山区前身。西郊区(原西南附廓区)、南郊区(原柘太区)辖及今区境大部分境域。1950年4月,桂林市区划调整,西郊区并入培义区,今区境同心村以南划入临桂县。同年10月,培义区改称第二区。1952年4月,桂林市区划调整,将原划给培义区、临桂县、灵川县的村(街)重新划分为桂林市东、西、南3个郊区。今区境大部分属西郊区(铁西片区等)和南郊区(同心村以南)。1954年4月,桂林市东、西、南3个郊区合并成立桂林市近郊区。今区境大部分属近郊区。1955年10月,撤销第二区,改设阳桥、南门2个街道,隶属桂林市城区,今区境大部分属桂林市近郊区。1958年7月25日,桂林市隶属桂林专署统一领导,但市人民委员会仍为专署一级组织。1961年11月25日,桂林市改隶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10月,阳桥、南门街道合并成立阳桥公社(属政社合一)。1961年6月,阳桥公社划分为阳桥公社和南门公社。1966年9月阳桥公社更名为东升公社,南门公社更名为跃进公社。1967年3月,桂林市近郊区改为桂林市郊区,今平山街道及二塘乡属桂林市郊区。1979年7月,桂林市撤销市区各公社,设置象山、秀峰、叠彩、七星4区(县级)。象山区辖原东升、跃进公社境域,区境恢复区治建置。象山区因境内象鼻山得名,区人民政府设于境内中山南路259号(今临桂大酒店处),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同月撤销郊区,今平山街道和二塘乡直属桂林市。1982年,区人民政府迁到中山南路魏塘。1984年6月复置桂林市郊区。区境今平山街道部分和二塘乡直属桂林市郊区。1996年12月,桂林市区划调整,郊区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村、平山村,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入象山区;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其人民政府由依仁路迁至将军路南巷17号(属临时寄居,2008年12月迁至其辖地雁山镇)。1998年8月,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地级),桂林市人民政府驻榕湖南路6号。2001年4月29日,中共桂林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大门由榕湖南路6号改到五美路16号。2014年7月12日,桂林市人民政府由五美路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象山区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01年1月象山区人民政府迁到环城西二路6号,至2025年12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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