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象山 > 辖区景点

象山景区

2022-05-20 12:05     来源:象山区政府     作者:象山区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位于桂林市区漓江与桃花江交汇处,占地面积11.88万平方米。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集奇山、秀水、异洞、美石于一身,有丰富的摩崖石刻、佛像及诸多历史文化遗迹。1995年桂林市政府将象山定为桂林市城徽标志。2002年被评为AAAA景区。2013年、2014年、2016年三次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全国十佳最美赏月地。2017年10月景区承办央视《寻找刘三姐》、东盟“太极一家亲”等大型活动。201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南方分会场落户象山景区,1月27日除夕之夜,该分会场演出的2个节目,由央视向全国直播。2月,象山景区被评为国家AAAAA级景区。全年,象山景区共接待游客179万人次,门票每人每次70元(桂林市民除外),象山传奇门票每人260元,旅游总收入4857万元。

(图片来自网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