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早上9点15分与诸葛女士电话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并告知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每年领取保健费120元,直至孩子18岁,诸葛女士表示已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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