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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职责
1、主持投资促进局的全面工作。
2、指导全局的业务工作和对外开放课题调研。
3、组织全局的政策和业务学习。
4、签发本局下发的各种文件。
5、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下达的经济考核指标。
副局长职责
1、按照分工做好投资促进局的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3、分管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4、负责对分管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管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员职责
1、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和象山区有关投资促进、开放招商的方针政策,承担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自治区、桂林市投资促进工作管理部门。指导、统筹推进全区投资促进工作。
2、参与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
3、负责调查、研究全区产业招商、产业转移工作情况,组织、参与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和管理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库、企业名录库、实施项目库,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
4、指导全区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
5、承担策划、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及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开展全区产业招商工作,参与中国一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等工作,接洽国(境)内外来访的重要投资考察团组及客商。组织参与全区国(境)内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跟踪、服务工作。
6、参与做好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7、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加强国内区域和省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内外各类重要展会投资促进工作。
8、负责联系驻外招商办事处、代表处,开展投资促进推广和委托招商工作,构建全球化招商引资网络。建立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专业机构的工作联系,协调商(协)会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以商引商活动。联系、协调、指导驻象山异地商(协)会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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