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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做好亲商安商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19〕23号)和《中共象山区委员会办公室 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山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象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实施精准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经研究决定,建立象山区政企沟通服务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以服务企业、减轻负担、提高效益、促进发展为核心。建立政企沟通服务的长效机制,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打造企业优质发展环境,为做大做强全区工业经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问题导向。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着力解决我区政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消除政商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
(二)强化责任担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要积极培养进取、担当、负责的精气神,树牢亲商安商意识。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用心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杜绝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行为。引导鼓励各类工商业人士遵纪守法,讲诚信、守商规、走正道,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沟通交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强化机制建设。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健全激励惩戒机制,创新服务企业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企沟通服务平台,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企业破瓶颈、解难题、拓区场。工作目标:机关部门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更加畅通,服务企业的载体更加丰富、规范;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服务效能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政企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机关部门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组织机构
区本级政企沟通服务工作在象山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向企业介绍和通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二)向企业介绍、通报上级和国家有关重大政策及调整情况。
(三)听取企业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及其部门工作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及各部门帮助支持的相关问题。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政企互动交流机制。
一是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每年要召开 1—2 次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政企联席会、座谈会。邀请列入自治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和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参加,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听取企业对政府及各部门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分析经济形势,了解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牵头单位:区工信委,配合单位:区工商联、区投资促进局)
二是建设企业信息交流互动平台。发挥“象山企业服务”等微信平台功能,及时发布数据,提供政策咨询,加强沟通共享。及时收集了解企业诉求和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区工信委、区工商局、区投资促进局)
三是实施企业人才培训计划。以提高企业家综合素质和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坚持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代表培训学习、“走出去”外出考察不少于2次。鼓励我区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开展对企业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通过考察学习与吸收外地先进经验,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紧紧围绕并跟踪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扩大实力与规模、保护自有知识产权、注重引进和培养人才、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处理好专业化与多元化的关系等手段培育和提高竞争力。(牵头单位: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委、区投资促进局)
四是建立银企合作平台和求职用工服务平台。做好银企对接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引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对全区各类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不断创新融资产品和融资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每年分别由区金融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一次以上银企对接座谈会和劳动用工招聘会,帮助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一是坚持召开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项目协调会不少于4次。主要研究解决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二是实行联系挂点精准服务企业制度。对全区主要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分别由区、县(区、区)领导实行挂点精准服务。各挂点领导定期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用足用好政策,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落实专人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间,限期办理;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牵头单位:区工信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局)
三是做好“区长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工作,树立政府服务企业的新品牌。坚持以邀请企业座谈、上门服务、企业信访等形式,深入开展“区长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牵头单位:区工信委)
四是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推进项目实施,支持企业发展。各级招商企业服务单位、区投促局、区工信委、每月收集企业项目问题清单。按分级负责原则,做好相关问题交办工作。(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要把集中活动与长效服务结合起来,把转变职能与改善服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长效服务的新途径,真正做到措施得力、服务优质、实效显著、企业满意。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积极主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县(区、区)、各部门要把政企沟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各县(区、区)、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政企沟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至少要安排4次走访企业活动,并及时参加涉企事项的调处。要建立政企沟通相关制度台帐,做好投诉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活动记录。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县(区、区)、各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部门政企沟通工作的指导,并对执行政企沟通制度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和通报。要把政企沟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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