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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新年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捷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国萍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桂林聚会商贸有限公司、桂林市真滋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已按照相关流程做出事先告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局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送达之日60日内向象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电话:0773-2861020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万寿巷1号
特此公告。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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