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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在象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中,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共享共建共治生态治理格局等内容纳入“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以建设高颜值生态象山为统领,以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象山区漓江支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开发EOD项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认真贯彻落实“两新”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环保领域项目资金储备申报,谋划推进全域土地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严格项目准入,强化能耗双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决策部署,严把项目源头关,规范项目备案审批,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及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建设,严控涉重金属排放项目落户城区。紧抓能耗双控,协同推进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落实,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0.96%。
二、存在问题
环保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公益属性强、回报周期长,过度依赖财政,社会资本参与渠道不畅、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统筹推进辖区环保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节能审查等工作,严把产业准入关,抓好能耗源头管控,多措并举争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
象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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