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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6-03-19 16:4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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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无照经营行为。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引导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严把市场准入关。根据企业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生态环境前置许可的企业,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后置许可事项不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企业,我局通过下发责令变更通知书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2.推进桂林市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清单 46 个线索处置,其中散乱污线索 44 家、涉重金属线索 2 家。完成 44 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含根雕领域 40 家、取缔无证经营1 家);2 家涉重金属企业经核查,重金属用途合规,均用于本厂产品生产。

3.提供登记注册信息。向有关部门提供了影响大气污染的汽修、工业、餐饮业的相关登记信息。

(二)负责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铅蓄电池等行为。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

1.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数据库,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全市流通领域成品油的质量抽检和对重点企业货运车辆用油情况的监管。以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汽油机油等为重点,加强对油库、加油站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本年度抽查加油站7家次。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并进行登记造册,目前象山区加油站共有12家,64台加油机,249支在用加油枪,所有加油站均证照齐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我局共计出动14人次,检查加油站8家次,抽查设备43台,抽查加油枪186支,抽查设备资料完备,且均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桂林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设备内部有铅封,整体检查情况良好。

2.铅蓄电池监管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标识情况;销售的铅蓄电池质量情况,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说明书及厂家相关信息标识标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情况。要求各经营企业及网点建立和完善进销台账,确保商品的供货源头可追溯及商品流向的可查询。二是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列入重点产品监管目录,重点检验制动断电功能、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蓄电池防篡改等涉及安全的项目,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进行处罚。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排查销售单位67家,落实主体责任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2家,发现问题2家,责令改正2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1件,罚没金额0.28788万元;检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维修门店26家次,抽查销售单位1家,抽查批次1批,不合格产品0批次;

3.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擅自生产、销售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不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或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范围生产,伪造、冒用、买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检查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一致性证书等。2025年共检查生产企业1家,经销商1家。

(三)大力推广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根据双随机人任务深入企业大力推广涉及环境治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证后监管工作,对辖区机动车、环境监测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持续保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规定开展检验工作,不断增强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全年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6家次,对不符合规范的机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负责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组织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

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机构1家。我局以严格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核查、规范检验行为、强化在用计量器具监管力度,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为重点,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覆盖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5家,发现问题2个,责令改正2个。联合桂林市计量所,全覆盖对辖区内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线的透射式烟度计、汽车尾气分析仪、汽车氮氧化物分析仪、汽车底盘测功机、汽车轴(轮)重仪、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汽车侧滑检验台等设备进行现场校准。

(五)落实特种设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对辖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开展审查和监管。经排查,象山区内无锅炉生产销售单位。对辖区锅炉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共检查辖区内锅炉使用单位9家,检查锅炉设备9台,完成淘汰类锅炉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1台,目前辖区在用的锅炉均检验合格,在检验有效期内,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六)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网络交易行为的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管。

根据上级相关部署,我局对辖区开展“清风行动2025”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动整治,主要深入到辖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等地进行排查检查。共检查辖区农贸市场15家次,食品经营单位20家次,餐饮服务主体单位7家次,暂未发现辖区内有野生动植物及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情况。

此外,我局根据市局要求开展关于2025年打击涉候鸟等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管,突出宣传引导,强化监管整治、联动执法、举报查办,持续保持市场经营环节“禁止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高压态势。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排查农贸市场25处、餐馆饭店42户、捕猎工具销售点1处、其他类销售店3处,未发现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

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各类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对涉及野生动植物的问题线索,坚持及时处置,做到快接、快转、快查、快办结、快反馈,全力保障社会监督渠道的畅通。

(七)加强易制毒类药品在药品零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中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配合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城市无证烧烤行为进行查处。

1.严管餐饮服务环节,筑牢食用油安全与环保防线。以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常态化开展食用油采购、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进货台账、购货凭证、产品检验报告及供货商资质,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建立食用油溯源管理机制,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用油来源可追溯、质量合规,全年累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0家次,排查整改食用油采购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50个,有效遏制“地沟油”回流餐桌及非法用油污染环境问题。

2. 联动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闭环处置。将餐饮单位食用油使用监管与餐厨废弃物处置监管相结合,督促餐饮单位与具备资质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协议,规范废弃油脂、餐厨垃圾收集、存放、转运流程,杜绝随意倾倒、非法处置行为,从源头减少餐饮环节废弃物污染。

3.加强风险排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风险台账,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定期巡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场次,覆盖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80人次,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行业绿色生产、合规经营。

4.我局全面排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特殊管理药品经营和使用安全风险和隐患,进一步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强化流向监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特殊管理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2025年我局检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零售企业87家次,责令整改12家;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使用单位16家次,责令整改3家。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零售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意识,促进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消费者利益得到保障。

(八)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配合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主动提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生产经营状况、日常监管记录等相关资料,全程参与联合调查、现场核查、原因分析及后续处置工作。同时,严格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无证生产、超范围经营、违规使用原辅材料等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问题,及时跟进依法处置,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食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市场主体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辖区餐饮、农资、成品油等经营主体中,仍存在重效益、轻环保现象,环保合规意识与整改自觉性不足。

二是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基层执法人员在检测技术等方面专业能力不足,影响监管精准度与执法效能。

三是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够顺畅。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等方面协同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跨部门联合机制。联合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排查-整改-复查 -公示”全流程机制,重点整治夜市摊点、老旧小区餐饮商户食品安全问题,对不合格单位依法责令整改并公开曝光。

(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每半年开展辖区“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重点盯防城乡结合部、漓江支流周边反弹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三)建立流域周边环境协同监管。聚焦漓江干流及瓦窑河、桃花江等支流沿线,强化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监管,配合开展入河排口周边企业专项检查,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四)加强网络市场销售野生动植物经营行为的监测,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违法行为,促进网络交易市场公平有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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