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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医疗废物与放射卫生监管筑牢安全底线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93家次,督促规范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全流程操作,整改问题隐患3项,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率保持100%。同步强化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全覆盖检查34家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检28家职业病防治企业监督检查任务,从严落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控,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件,放射卫生监管规范有序。
(二)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室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实验室规章制度,组织专人对一级、二级共24个实验室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通过“自查+抽查”完成10家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年度抽查任务,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三)筑牢饮水与公共场所监管守护民生健康
创新构建“日常监管、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公益诉讼”五位一体协作机制,联动检察机关开展现制现售直饮水专项整治。对辖区8个住宅小区8台设备开展拉网式排查,聚焦经营资质、水质安全等21个问题,建立台账闭环整改,整改后水质合格率提升至100%,切实筑牢群众“最后一米”饮水安全防线。同时,完成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24家次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3份。统筹推进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全年开展监督检查985余次,切实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完成公共场所国家随机监督检查107家、抽检59家,重点监测室内空气、公共用品用具等卫生指标,保障公众健康环境。
(四)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工作
职责范围内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配合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及风险评估,与相关部门对接联系,积极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价,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五)环境与健康宣传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康和防护知识。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结合卫生专题、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绿色健康理念和防护知识,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有机融合,提升公众认知与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检查785余次,联合区教育局开展校园卫生专项检查,出动176人次、检查98家次,整改校园卫生、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全力保障师生健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聚焦短板弱项,狠抓落实:一是抓实重点监管,常态化推进医疗废物、饮用水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领域监督检查,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守护群众健康权益。二是深化宣传引导,扩大环境与健康宣传覆盖面。
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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