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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信访局关于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6-03-19 17:0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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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一)强化思想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干部业务培训核心内容,专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信访工作相关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二)健全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信访办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与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到人、管理闭环。

(三)对标责任清单

严格对照《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信访部门职责,聚焦环境信访受理、转办、督办、协调、反馈核心职能,规范工作流程、细化落实举措,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职责。

二、畅通诉求渠道,高效办理生态环境信访事项

(一)全渠道受理诉求

整合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诉求渠道,建立生态环境信访事项快速登记、专项台账管理模式,确保群众反映的大气、水、土壤、噪声、扬尘等环境问题应收尽收、无一遗漏。

(二)规范转办交办

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生态环境类信访件第一时间甄别分类、精准分流,依法依规转办至生态环境、城管、住建、街道等有关单位,杜绝推诿积压,按期转办率达100%。

(三)强化督办回访

建立生态环境信访重点督办、跟踪回访、重复件专项治理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现场督办、限期办结,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维护社会稳定

妥善处置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矛盾,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有效防范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筑牢生态环保领域社会稳定防线。

三、强化协同联动,推动环境问题源头治理

(一)健全联动机制

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局、城管、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合处置机制,协同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督察配合

全力配合中央、自治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高效办理督察交办信访件,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按时报送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开展分析研判

定期对生态环境信访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梳理高频问题、重点区域、突出领域,形成研判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为生态环境治理决策提供民意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生态环保良好氛围

结合信访接待、普法宣传、下沉走访等工作,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信访投诉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反映环境诉求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生态环境信访源头预防力度仍需加强,部分重复信访问题的化解质效有待提升。

(二)跨部门协同督办的常态化、制度化水平需进一步完善。

(三)干部生态环保专业知识储备与复杂环境信访处置能力仍需强化。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压实责任

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扛牢信访部门生态环保职责。

(二)提升办理质效

优化生态环境信访全流程管理,加大督办与“回头看”力度,推动问题快办快结、实质化解,降低重复信访率。

(三)深化协同共治

健全跨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提升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处置能力。

(四)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干部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培训,提升专业化处置水平;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夯实生态环保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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