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区委、区政府: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各环节。通过常态化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守护粮食生产根基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全区1.89万亩耕地和1.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面积稳定、质量不降。扎实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图斑核查整改工作,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缺口补足及耕地复耕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以耕地保护夯实生态农业发展基础。
(三)推进废弃矿山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聚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针对辖区47个废弃矿山图斑,分类施策推进治理修复。通过科学制定修复方案、强化责任落实、跟踪治理进度,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60%综合治理率目标,实际完成率达114.84%,有效改善矿山周边生态环境,恢复土地生态功能,推动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生态与人居安全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机制,组织全部在职干部成立地灾防治指导组,对辖区2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42个风险区开展全覆盖排查。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监测预警,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及应急演练,全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既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五)优化用地保障,促进集约高效利用
立足区域发展需求,全力保障83个计划实施项目用地需求。同时,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推动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可持续利用,从源头减少土地资源浪费,提升土地利用生态效益。
(六)发挥规划引领,规范乡村生态管理
完成《桂林市象山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以科学规划引领乡村建设,规范乡村用地行为,避免无序开发对乡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乡村生态保护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七)深化审批改革,提升生态服务效能
高效推进用地报批工作,在审批环节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要求,严把项目用地准入关,杜绝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落地,推动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二、存在问题
2025年,分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耕地保护整改后续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图斑整改任务仍需加快完成;二是废弃矿山修复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生态修复成效巩固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宣传引导力度不足,部分用地单位生态环保意识仍需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象山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强化耕地保护,加快推进剩余图斑整改和耕地复耕工作,严格落实田长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深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巩固治理成效,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三是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加快村庄规划编制,以科学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与发展;四是强化存量问题图斑整改,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五是持续优化资源利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升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以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助力象山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
2025年3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