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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政法委关于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6-03-30 17:25     来源:中共象山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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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2025年,区委政法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政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围绕平安建设,有效化解涉稳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基层政法力量对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防止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如2025年10月,在瓦窑河“消劣返清”与“散乱污”专项工作中,部分商户、摊贩情绪较为激动,不愿配合,区委政法委主动担当作为,协调政法力量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并对项目推行开展风险评估,指导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拆除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建点,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矿、重金属污染、非法猎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办理涉及“两个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件。审判机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环境资源类犯罪。同时注重行刑衔接,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

(三)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环保氛围。围绕“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联合律师事务所深入街道、社区和乡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开展宣传活动10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协同联动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共享的实时性、全面性仍显不足,部门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时不够顺畅,案件移送、证据固定等环节仍需规范;跨区域、跨部门复杂问题的联合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二)执法司法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专业性强,取证难、鉴定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政法干警在环境资源法律适用、专业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储备与实际需求有差距;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

(三)社会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巩固。 部分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强化统筹协调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推动政法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方面深度融合。

(二)在矛盾风险化解上持续发力。将生态环境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在提升能力素质上持续发力。加强政法干警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能力水平。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专家库,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在深化法治宣传上持续发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阵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畅通群众环境诉求表达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中共象山区委政法委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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