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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象山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工作部署及安排,分部门行使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起草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报告及其他文件;督促检查办事处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示精神;负责办事处目标管理的制订、分解、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清缴等项工作;负责办事处的档案和保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提案、议案的处理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工作目标考核;负责办事处的报刊收发和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印信管理制度,不出漏洞;负责办事处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及大小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内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统战工作体制机制;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稳妥处置涉及统战人士的信访稳定事件和涉及统战方面的突发事件;加强对统战社团的领导。
3、公共管理办公室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街道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代表街道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4、公共服务办公室
处理本街道社会事务日常工作;负责本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负责本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负责本街道残联工作;负责本辖区群众性社区文化、社区体育及扫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政府下发的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各项经常性工作;拟定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做好社区计划生育专干的业务培训工作;在本辖区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一法两规”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抓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为辖区内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和咨询;负责辖区居民一胎服务证的材料审核工作;受区计生部门委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本街道社区居委会、驻地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服务中心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维稳及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研究分析治安形势,为领导决策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根据区政法委、区综治委的布置和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努力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负责检查、督促社区维稳及综治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和上报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抓好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社区治保会、治安联防队、辖区单位保安队、群众义务联防队配合公安派出所搞好治安联防巡逻;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经验,交流情况、传递信息、反映问题,积极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预防和减少群众性事件的发生;做好“法轮功”防控、教育转化工作;指导、检查、督促社区工作站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开展禁毒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满意度及“无传销”社区的宣传工作,教育居民群众提高治安防范意识,有效降低辖区的发案率,维持街道社会治安稳定;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任务。
6、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并提供有关工作指导;协助街道党工委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整体设置、切实加强志愿者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文明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文明实践各类活动、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7、公共安全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或同级领导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严守保密。凡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控告国家公务员违法违纪的材料,依法转给被告人的上一级机关或领导人处理,严禁把检举、揭发、控告的材料转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单位和个人;上级机关指定不要下转的信件不再往下转,确实需要转办的,应当提醒受理单位注意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来信按照收信、阅信、登记、处理等程序认真办理,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不摆架子,态度和蔼;对无理取闹,对待不正确意见和过高要求者,既坚持原则,又要做到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宣传法制、政策,为来访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人阅信或接待来信者,应写来信(来访)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单位),收信(接待)时间,内容摘要,转办交办时间。信访每周转处一次,不积压、不丢失、不泄露。按时上报信访统计报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律、政策理论水平。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8、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展开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管理、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人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111.64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1311.01万元相比,减少199.37万元,下降了15.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111.6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1311.01万元相比,减少了199.37万元,下降了15.21 %,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压缩了支出 。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111.64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1311.01万元相比,减少199.37万元,下降了15.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运转,支持各街道履行职能,保障街道的项目的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216.12万元相比,减少了69.43万元,下降32.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压缩日常支出
2、国防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武装部正规化建设和民兵训练,与2021年决算数3.56万元,增加了5.15万元,增加了144.66%,主要原因是:21年有部分正规化建设开支,在22年结算,导致22年决算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16万元 ,主要用于社区两委、党建组织员和协管员的保险缴纳,与2021年决算数887.84万元,减少了44.68万元,下降了5.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了。
4、卫生健康支出34.54万元,主要用于防疫开支,与2021年决算数26.21万元,增加了8.33万元,增加了31.78%,主要原因是2022年组织了多次大规模核酸检测,经费开支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59.4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保障支出,与2021年决算数155.44万元,减少了96.03万元,下降了61.78%,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及社区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与2021年决算数21.16万元,减少了2.06万元,下降了9.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了。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1.64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1311.01万元相比,减少199.37万元,下降了15.21%,其中:基本支出986.99万元,项目支出124.65万元。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1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1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主要用于街道武装部正规化建设开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运转,支持各街道履行职能,保障街道的项目的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216.12万元相比,减少了69.43万元,下降32.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压缩日常支出
2、国防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武装部正规化建设和民兵训练,与2021年决算数3.56万元,增加了5.15万元,增加了144.66%,主要原因是:21年有部分正规化建设开支,在22年结算,导致22年决算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16万元 ,主要用于社区两委、党建组织员和协管员的保险缴纳,与2021年决算数887.84万元,减少了44.68万元,下降了5.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了。
4、卫生健康支出34.54万元,主要用于防疫开支,与2021年决算数26.21万元,增加了8.33万元,增加了31.78%,主要原因是2022年组织了多次大规模核酸检测,经费开支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59.4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保障支出,与2021年决算数155.44万元,减少了96.03万元,下降了61.78%,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及社区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与2021年决算数21.16万元,减少了2.06万元,下降了9.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了。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4.0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公用经费 12.93万元,主要包括:水电、通讯、办公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74.06万元,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增加,还有补缴了在职人员以前年度职业年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93万元,年初预算为2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5.65 %。压缩了日常经费开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工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9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两委日常工资和保险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20.9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防疫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10.34万元,降低55.65 %。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日常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2 %。
共组织对“派出机构费”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年初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