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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市政规〔2023〕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秦四香等160户家庭符合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孙江兰、韦莲凤2户因收入超标、名下拥有房产原因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不予受理。现将160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并给予公示,领取租赁补贴的从2025年3月起按《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标准的通知》(市住建〔2024〕15号)的相关规定计发租赁补贴,轮候实物配租家庭适时配租。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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