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 标 题: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象山区二塘乡卫生院副院长公开选聘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象卫健〔2024〕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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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二塘乡卫生院:
经研究决定,现将《象山区二塘乡卫生院副院长公开选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0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0日印发
抄送:二塘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优化卫生院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卫生院行政管理水平,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拟定将副院长岗位实行公开选聘,现制定公开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的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选聘的方式
民主推荐、公开竞争、现场测评的方式。
三、选聘的岗位
副院长1名。
四、选聘对象的范围
具有医务类执业资格且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医技人员。
五、选聘对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有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2.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且有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工龄10年以上且在本院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适应本岗位需要。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2023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个人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任用的;
4.受到刑事处分的;
5.属于回避对象的。
六、选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卫生院副院长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卫健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唐小雪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曾巍区卫健局副局长
王磊二塘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李奕耕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何青松区卫健局医政股股长
谢黎明区卫健局纪委人员
王法娟二塘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何青松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确定选聘对象和资格审查
卫生院办公室负责提供卫生院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侯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公开选聘副院长资格条件的列为选聘对象。
(三)公开选聘
1.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到卫生院组织召开选聘工作会议,并参与现场评分。
2.民主测评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要求客观、公正。参加选聘工作会议职工必须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
3.考核选聘
参加选聘工作会议的职工对选聘对象投票推荐,投票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得票数,得票数前五名列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人选。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列入考评的人选通过座谈方式,对考评人选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察情况,现场单独开会评议,最后投票表决。
4.聘任
民主测评得票数与领导小组得票数相加总分第一名的选聘对象为副院长人选。人选确定后,在2个工作日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由区卫健局审核任命。
七、选聘的工作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严格办事程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参与选聘的人员及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参与选聘活动。凡选聘上岗不符合程序,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区卫健局将宣布该人选选聘无效,按考评分数下一名补充。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