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其他
发文单位: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1日
标  题:象山区卫健系统关于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象卫健〔2022〕4号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7日

象山区卫健系统关于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2022-05-17 10:0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区卫健局各股室、二塘乡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我区卫健系统实际,制定了我区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511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象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511日印发

象山区卫健系统关于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纠治我区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为我辖区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清廉象山建设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立足于实现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在全区推进以“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为主要目标的清廉医院建设,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更加清正廉明,院风更加清朗向上,医风更加清新爽朗,行风更加清明纯净,辖区卫生健康行业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全面向好。坚持人民至上,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办好为民实事好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堵点问题作为清廉医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清廉建设的渠道,深入治理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两个维护”,营造清正党风

1.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医院党的建设的根本,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忠诚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以“两个维护”为最高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范政治生活、涵养政治文化、净化政治生态,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着力提升医院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2.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医院党组织会议第一内容,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医院党支部定期学、干部职工自觉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等方式,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好党员民主评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

4.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二)聚焦体系提升,营造清朗院风

5.加强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的各环节。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凡提四必”,规范酝酿动议,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健全科学评价干部政绩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大力选拔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重实干的优秀干部。

7.深入推进依法治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全力构建法治建设体系,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坚持医院广大干部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医院管理法治化进程。

8.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对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狠抓制度执行,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

9.规范医院运行体系。严格执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护人员价格行为内部约束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资金质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逐级明确审批和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采购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重点完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采购管理与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和规范行医,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

(三)聚焦医德培育,营造清新医风

10.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紧紧围绕《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要求,主动对照“十严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重点加强对抗生素、辅助性和营养性用药的监管。加强耗材管理,重点加强对高值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建立药品、耗材的跟踪监控,坚持实行医药代表来访登记管理,严禁医药代表违规到医疗场所推销产品。指导医务人员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爱岗敬业职业精神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制定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和医德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个人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12.强化以案促改促治。立足卫生健康领域,全方位、多维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廉政广西》《广西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等教育资源,善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四)聚焦行业整治,营造清明行风

13.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重点纠治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施行集中整改,进一步推动医院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勇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卫生健康局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清廉医院建设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及考核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家庭发展股,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612726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清廉医院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措施和实施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等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医院建设的进展动态。通过正向宣传提升群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突出医疗行业特色、注重清廉文化的营造和宣传。